2015中国仲裁周之“贸易投资与商事仲裁”讲座在北京大学举行
9月21日晚,2015中国仲裁周之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报告厅成功举办。365bet体育网仲裁院副院长李虎博士作为主讲人做了“贸易投资与商事仲裁”的主题演讲,北京大学傅郁林教授担任本场讲座的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杜焕芳教授担任了本场讲座的主持人。
李虎博士以贸易投资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切入点展开了对商事仲裁的讲解,并分别对商事仲裁的概念以及优势等方面加以陈述。他指出商事仲裁已经成为贸易投资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随后他介绍了我国仲裁发展的现状、国际上的主要商事仲裁机构,并详细介绍了在选择境外仲裁机构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他认为对仲裁机构而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与效率,走本土化和国家化相结合之路,打造自己的仲裁品牌。最后,李虎博士对贸仲委机构及业务概况、特色与优势、最新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说明。
随后,傅郁林老师从学者的角度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在对仲裁裁决后的异议应当挑战裁决还是挑战规则和李虎博士进行了讨论,并就商事仲裁在国外的执行情况和机构管辖权的决定问题进一步展开提问和讨论。现场观众受益匪浅。
在提问环节,现场观众针对仲裁地的选择、上诉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提问。主讲人对观众的问题一一做出回复。中国仲裁周国际商事仲裁讲座北京大学专场圆满结束。
2015中国仲裁周之“民事诉讼法中的仲裁理念与规则”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2015年9月22日晚,由中国仲裁周组委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第三届中国仲裁周之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科地202教室成功举行。本场讲座以““民事诉讼法中的仲裁理念与规则”为主题,由北京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资深仲裁员傅郁林老师担任主讲人发表主题报告,贸仲委国内业务处处长焦亚尼女士担任点评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老师担任主持人。
主题报告环节,傅郁林教授以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行政仲裁的区别为契点,详细介绍了商事仲裁,并指出,不加定语的“仲裁”一般指的是商事仲裁,是用民间力量来解决民间纠纷的途径,它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之间书面达成的仲裁协议,取得对约定事项的管辖权,并据此对提交仲裁解决的争议作出具有强制拘束力的裁决。傅老师指出,仲裁的安全阀不同于诉讼和调解,仲裁的安全阀是事前协议,而诉讼、调解的安全阀分别是法律体系和事后签字。此外,傅老师还从仲裁的救济途径、国内对于仲裁的司法审查等方面做了相关的介绍。
随后,焦亚尼处长从实践角度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并集中阐述了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问题、仲裁与司法的关系和目前仲裁在中国的发展这三个问题,并明确表示,我国目前的仲裁与国际上的仲裁是存在差距的,“如何将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相融合,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可以说也是需要我们在座的同学研究的”。
在交流提问环节,与会师生针对仲裁的公平与效率如何进行判断等问题向傅教授进行了提问,傅教授针对提问一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在霍政欣院长作了总结陈词后,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之中国政法大学专场圆满结束。
第三届中国仲裁周之“关于仲裁裁决执行与不予执行的新思考”讲座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举行
9月23日晚,第三届中国仲裁周之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雷运龙法官作为主讲人做了“关于仲裁裁决执行与不予执行的新思考”的主题演讲,贸仲委监督协调处处长姚俊逸担任本场讲座的点评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担任了本场讲座的主持人。
雷运龙法官从仲裁之于司法的意义和司法之于仲裁的意义两个角度解读了这一主题,他认为仲裁之于司法的意义在于分散疏解案件、倒逼审判质效、提供执行名义;司法之于仲裁的意义在于采取保全措施以及实现裁决结果,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雷运龙法官在进行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的讲解过程中,举了大量案例来进行分析,对现有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引发了全场深入的思考。
随后,在场的同学、老师以及仲裁工作者就仲裁的实现、仲裁不予执行的条件、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救济等问题踊跃进行提问,雷运龙法官对此一一做出精彩解答,将讲座推向高潮。
贸仲委监督协调处姚俊逸处长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介绍了仲裁执行在实际应用中的情况,进一步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加深了对讲座主题的理解。
最后,为表彰承办高校对于仲裁周活动的支持与付出,姚俊逸处长代表365bet体育网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颁发了优秀组织奖,讲座圆满结束。
2015中国仲裁周之“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The case for specific ethical standards”讲座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2015年9月24日晚,由中国仲裁周组委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的第三届中国仲裁周之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室成功举行。本场讲座以“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The case for specific ethical standards”(国际仲裁:具体的道德标准)为主题,由Christian Wisskirchen、Steven Thompson QC担任主讲人发表主题报告,贸仲委国际业务处处长陈建先生担任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赵秀文老师担任主持人。
Christian Wisskirchen先生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国际律师公会的副主席,他以“Professional Ethics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为主线进行了讲解。他详细介绍了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的监管和道德准则,并主要阐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英国法律行业概述;二,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监管制度;三,律师的核心职责。
Christian Wisskirchen先生对国际仲裁中的职业道德的讲解,细化了听众对“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The case for specific ethical standards”的理解。
Steven Thompson QC先生则从其他方面对“Professional Ethics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s”进行了详细阐述。他提到,国际仲裁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而这些仲裁往往具有更为复杂的利害关系和问题、更严格的审查、更多的不同背景等特点。同时他也提到了伦理的问题、律师的核心义务、IBA国际原则、伦理和程序性规则、书证公开等等方面的问题,这与Christian Wisskirchen先生对于“Professional Ethics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s”的讲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加深了我们对于“国际仲裁:具体的道德标准的影响”的理解。
两位主讲人讲授结束,陈建处长对于两位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简短的点评。在提问交流环节,在场的学生们就各自的疑问向两位主讲人提出一些有关国际仲裁道德标准的问题,Christian Wisskirchen先生和Steven Thompson QC先生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详尽的回答。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之中国人民大学专场圆满结束。
2015中国仲裁周之“Time to Review Chinese Arbitration Laws”讲座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功举行
2015年9月25日晚,由中国仲裁周组委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承办的第三届中国仲裁周之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三层国厅会议厅成功举行。本场讲座由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郑若骅女士作了题为“Time to Review Chinese Arbitration laws?”的演讲,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女士担任点评嘉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石静霞女士担任主持人。与会嘉宾有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师生和律师、仲裁员等实务人士。
讲座在石静霞院长的致辞中拉开帷幕,她首先表达了贸大法学院对郑若骅主席、王文英秘书长以及与会嘉宾的热烈欢迎。
主讲人郑若骅女士现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主席,曾任国际商会(ICC)国际仲裁院副主席、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副总裁、特许仲裁学会(CIArb)主席、董事会成员及东亚分会主席。她也是365bet体育网(CIETAC)委员、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亚太用者委员会委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主席指定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及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并于2011年被香港特区特首授予金紫荆星章。
郑若骅主席首先回顾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以来,中国仲裁20年的发展历程,肯定了仲裁法的里程碑意义。她从国际仲裁视野出发,提出是否要重新审视中国仲裁法、中国仲裁事业何去何从以及在国际仲裁事务中如何自我定位等前沿问题。郑若骅主席从三个方面出发,就仲裁法第31条、45条、55条、58条等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阐明了仲裁区别于诉讼的特点以及国际仲裁的发展趋势。郑若骅主席还就仲裁实务中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认为关联性在举证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仲裁机构的权力、鉴定机构在仲裁中的定位以及仲裁员选任等问题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交流。她认为,中国大陆的仲裁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但与仲裁较为发达的地区相比仍有进步空间,尤其要减弱和避免“仲裁诉讼化”的现象,并强调希望通过改革实现中国仲裁和国际商事仲裁的接轨。
365bet体育网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博士则从仲裁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的独立性和一裁终局等特点出发,梳理了中国仲裁从行政仲裁向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过程,也结合仲裁的双轨制和调解等方面讨论了中国特色的仲裁制度,并指出其中“先天不足,后天滞后”的问题,还谈了对制度改革的思考。
讲演结束后,石院长对两位的发言进行了简短的点评。在提问交流环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Prof. Jane首先质疑是否有必要新修仲裁法,刘彤教授则和主讲人交流了关于“民事仲裁”的问题,现场来自各高校的学生也就自己关心的话题向老师们提问,并咨询了实务操作中具体纠纷的解决办法。